关注!崇左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代支?实现“全区通用”
日前,记者从崇左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崇左市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代支实现了“全区通用”。
据了解,虽然我市2019年4月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代支,参保人员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代支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查费、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自费医疗费用等),但由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发展滞后导致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代支仅限于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未能实现“全区通用”。为进一步推动医保便民利民,市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解民忧、惠民生”宗旨,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大力支持下,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通过几年的努力,终于实现了“全区通用”。
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人为市内参保职工,使用人为区内参保职工或居民。使用人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授权人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代支时,必须持授权人的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结算。
“个人账户共济”功能的开通也非常简便。据工作人员介绍,只要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账户共济申请”,按要求操作,即可完成绑定。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为例,首先用手机下载并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依次点击“地方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账户共济申请→阅读并同意备案告知书→增加授权→填写相关近亲属信息→提交”,即完成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完成绑定之后,近亲属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时,就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进行消费。
作者:崇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黄永华
文章出处:左江日报?2022-03-23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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