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省局直管测绘资质单位:
为及时满足国家统计管理部门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请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并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单位按要求填报2016年测绘行业统计年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要求
各部门和单位于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统计年报工作。
二、填报方式
通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络直报系统”(以下简称“直报系统”)进行填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 直报系统登陆方式
登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官网(www.sbsm.gov.cn),进入“测绘统计”专栏,点击“直报系统”进入登陆界面。直报系统进行了改版升级,请各地区、各单位登录后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后再开展填报工作。
(二)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直报系统,完成如下工作:
1.在“数据采集”的“数据录入”中,填报本地区市县两级“测绘管理机构”信息。
2.认真审核测绘资质单位填报的统计数据,并进行“数据确认”。
(三)各测绘资质单位登陆直报系统,严格按时间要求,如实填报本单位统计数据后上报。
三、其他要求
统计年报工作时效性较强,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和安排。
对迟报或不报年报的测绘资质单位,均按未填报统计年报处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对象,在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予以扣分。
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未能按时完成年度统计工作的,将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扣减相应得分。
联系人:程忠 唐婉
联系电话:028-66065657
特此通知。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