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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时间:2022-05-18 14:09       编辑:管理员       点击次数:       文号:

为了更好的提供政务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的查找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所指政府信息,包括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内容范围参见《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政务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scsm.mnr.gov.cn)浏览和查阅。

    (二)公开形式

    1.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scsm.mnr.gov.cn)开设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其他方式

    公众可浏览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和自然资源部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查阅;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目录编排体系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除《目录》所列的内容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为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8-66065659    传真号码:028-66065668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七号,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41

    (三)申请的提出与提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在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scsm.mnr.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表格提示填写并打印、盖(签)章后,送交或快递至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目前,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受理申请人的现场或信函、传真书面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五)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政务公开申请表后将及时登记,按照职责分工分送业务处(室)办理,负责办理的处(室)根据下列情况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延长20个工作日)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或者其他适当形式予以提供;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开范围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内容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六)收费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依照国家规定标准,适当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

    三、申诉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纪检办公室举报。

    监督电话:028-66065603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七号,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纪检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4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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