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招商引资工作方针,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市、县(市、区)、园区三级联动推进招商引资项目长效机制。
二、相关过程
市投资促进局根据市委领导指示精神拟定初稿,于2021年8月5日发文征求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市直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投资促进局意见。
三、办法主要内容
根据全市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以及重点目标企业投资计划,建立崇左市联动推进招商引资项目承接单。承接单由市政府办根据项目前期对接洽谈情况不定期印发,明确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对列入承接单的项目,由项目承接属地政府、园区负总责,市直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及配合。
四、适用对象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市、县(市、区)、园区三级联动推进的招商引资项目。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园区在收到项目承接单后,要积极主动对接项目投资方,5个工作日内建立“一名县领导”联系、“一个职能部门”牵头、“一名联络员”具体对接的工作机制。及时制定方案,“走出去”考察,“请进来”宣传投资环境,并于每月25日前反馈具体对接洽谈、落地推进等情况。对于项目签约、落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市直相关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对列入承接单项目加强服务指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精简审批环节和程序,及时高效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在接到项目签约、落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相关建议后,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三)市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承接单项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梳理汇总各县(市、区)、园区、市直相关部门反馈的相关情况,与市督考局共同负责承接单项目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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